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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5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障房建设 政府需扮演重要角色
□ 谢 慧
图为即将竣工的汉口城市广场保障性住房项目。 王 松摄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保障房建设所需资金数额庞大,中央财政投入只能解决其中一部分,而另一部分则需要多方筹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是多方筹措中的一个重要来源。然而保障性住房项目不同于普通商品房的开发,涉及拆迁、开发、销售、回笼的全流程,建设运营期长,利润率较低,防控合规性与政策性风险成为银行投放贷款的掣肘。

全面开展保障房建设,让居者有其所,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记者在湖北武汉、黄石等地采访发现,通过当地政府积极有效的探索,建立从政府主导到市场化运作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机制,在政府主导下,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民营房地产企业主动参与,为优质资金的进入和有效运转营造了良好环境。

2009年,黄石市率先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产品统一归并为公共租赁住房,创新通过共有产权的方式解决拆迁难题,一方面,居民在得到房屋拆迁面积的拆一还一之后,如果无力负担新房建成后多出来的面积,可以采取与政府共有产权的方式,对多出来的面积支付数额不等的房屋租金继续居住。另一方面,鼓励当地国有大中型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在税费、减免土地出让金等方面享受与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同的优惠政策,有效实现了棚户区改造的良性循环和住房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黄石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黄石市政府出资1.35亿元,建立了专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融资平台——众邦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把原来的各种廉租房、国有公房、经济适用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全部放进该平台进行整合,把多种住房保障资金打捆,向金融机构争取长期、低息贷款。这种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方式,为黄石市棚户区改造争取贷款6亿元,吸收企业投资近5000多万元。

从湖北的实践来看,通过政府调配资源,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长期融资渠道,再通过市场化的设计,引入社会资金,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公益基金等机构参与保障房建设,形成有效的资金供应方式,是破解保障房建设资金瓶颈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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