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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5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联合发文
强化公共建筑能耗控制目标
记者孙勇

本报讯 记者孙勇报道:为加大“十二五”推进节能减排力度,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十二五”时期我国公共建筑节能目标,即力争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十二五”时期,两部门从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机制创新等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力争在推进建筑节能上有所突破。

通知明确,“十二五”时期,要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严格执行节能标准,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将实行建筑能耗指标控制,要根据建筑形式、规模及使用功能,在规划、设计阶段引入分项能耗指标,约束建筑体型系数、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生活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设计参数及系统配置,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用能系统设计指标过大,造成浪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经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通知还要求,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包括推进能耗统计、审计及公示工作,并加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将支持有条件地方建设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重点建筑实行分项计量与动态监测,并建立能耗限额标准,强化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争取用3年左右完成覆盖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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