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拥有全球最大客户数量和网络规模的移动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稳步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04年,中国移动选择湖南移动公司作为集团试点企业,率先尝试在国家重点企业建设总法律顾问制度工作。2007年,中国移动在集团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总法律顾问岗位,明确总法律顾问职责和权利。2009年,中国移动开始在32家子企业中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集团法律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迅速壮大,目前已有22家子企业聘任了总法律顾问,24家子企业设立了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专职法律顾问超过300人,其中接近60%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或国资委颁发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8年来,通过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中国移动完成了法律工作理念从简单地控制法律风险向综合平衡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的转变;实现了法律工作模式由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由参与型向参谋把关型、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事务型向管理型的调整;确定了紧密围绕公司运营发展,进行“超前服务、全面服务、高效服务”的法律工作目标;提出了通过集中化、标准化、信息化、职业化提升法律工作效能的工作思路。
随着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不断推进,企业法律工作的成效日益明显。企业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市场竞争、法律先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企业法制工作同样可以创造效益”等基本理念深入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有力支撑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为公司全业务运营、新业务发展、对外投资、TD发展运营、奥运会赞助、世博会赞助等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全面支持,有效防范了重大经营决策和运营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实现了对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