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一个从事油气业务的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油气资源业的特点和上下游、国内外一体化的经营体制格局,决定了公司在生产经营和内部管控等方面面临诸多法律问题,属于法律需求较大、风险较高的企业。
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公司依法决策。几年来,公司重大项目法律参与和保障率达到100%,总部法律部门参与重大投融资项目上百个、涉及金额近万亿元,在保障项目权益和运营安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增进法律与业务的融合,防范控制法律风险。“十一五”期间,公司定期组织分析国内外法律环境变化,研究制定519条防控措施并纳入内控流程,逐步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细化到具体岗位并落实到每名员工,实现了法律风险防控规范化、流程化、全员化。
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优化法律管理体制机制,增强法律工作保障支持功能。集团公司明确,所属企业总法律顾问既要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又要对总部负责的“双重管理、双向负责”的管理体制。几年来,仅制定实施合同示范文本就达122个,基本覆盖主要交易领域,合同的生成、审查、审批、信息统计实现网上运行,每年系统运行各类合同30余万份,对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协调处理重大法律问题,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别是这几年暴露出管道建设保护方面的问题较多,集团公司积极向立法机关反映立法需求,为管道建设、运营、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集团公司各级总法律顾问协调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和纠纷案件,每年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