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经济与法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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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1年4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探寻企业破产租赁新路子
本报记者 许跃芝 通讯员 韩元恒
在丰南区法院的组织下,相关方为下岗工人发放工资。 李秀合摄

唐山泰丰钢铁有限公司和唐山恒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属于关联企业,都曾是当地重点企业和利税大户。但由于外部环境及内在因素影响,2008年3月,两家企业全面停产,负债总额高达11.6亿元,而账面资产为9.3亿元,严重资不抵债。

两家企业共有职工1956人,由于企业陷入困境,工人们1000万余元的工资和129万元的工伤保险赔偿金被长期拖欠。

2009年5月,唐山市丰南区委、区政府紧急协调,由企业所在地的镇政府出资100余万元,支付了工人一部分工资。

事态虽暂时平息,但对于企业庞大的债务来说,这100万余元无疑是杯水车薪。

昔日红火的两家钢铁企业内,废材堆积,杂草丛生,一片萧条破败。

这一系列问题摆在丰南区委、区政府面前,也摆在了丰南区法院院长胡永军的面前。

企业资不抵债,陷入破产境地,与其坐等纠纷上门,不如主动服务化解矛盾。丰南区法院主动接过了这副担子。经过反复研究,并借鉴外地法院经验,丰南区法院提出一个大胆设想:破产租赁。

企业严重资不抵债,已走入破产境地。面对此起彼伏的债务纠纷,通过破产程序,可以对这些已发生或将发生的诉讼进行清理、整合,统一纳入破产程序之中,避免使企业陷入无休止的诉讼纠纷中。但光破产还不行,工人生计如何解决,债权人利益如何保护?如果能有第三方以租赁的方式接手企业,恢复企业生产,帮助企业渡过目前的难关,一系列后续问题都将迎刃而解。这就是丰南区法院提出的破茧重生方案。

这一有利于降低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债权风险、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破产租赁方案,得到了丰南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赞同。

2009年3月,丰南区法院受理了唐山泰丰钢铁有限公司、唐山恒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为两家企业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收两家破产企业后,经多方努力,经丰南区法院许可,将两家破产企业租赁给了河北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丰南区法院找来破产管理人和河北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三方协商,河北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预支两年的租金用于解决工人工资及工伤赔偿金的问题。

2009年5月,1320万元租金汇到了法院的账户上,1956名工人的工资和129万元的工伤保险赔偿费用有了着落,法院立即着手给工人们发放。

为工人解决拖欠工资款和赔偿金只是第一步,让企业恢复生机才是更重要的目标。

“人民法院为企业架起一座双赢的桥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我们力争在三五年内将现有设备置换,建成年产100万吨钢铁的园区。”租赁企业、华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蒋俊如是说。

如今再走进两家企业的厂区,面貌已焕然一新,原来的破败萧条已成往事,昔日整洁有序、红火热闹的场面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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