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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车险发展需改善经营环境
谢 慧

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车险正成为消费维权和金融纠纷案件新的高发领域,从“无责免赔”到“高保低赔”,车险的焦点问题此起彼伏。据统计,车险占中国财险的比重达75%,是财险最大的业务,当前车险领域矛盾纠纷频发,一方面是社会对保险的认识存在偏差,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保险行业本身存在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保险公司对车辆保险定价时,已经注意到了新车购置价可能引起的问题。如果发生部分损失,更换零件时需要用新的零件,数据显示,2010年部分损失案例在车损险整体赔案中占比高达99.914%,而全部损失的情况不到1%。

应当说,车损险条款本身并不存在太大的问题,但少数保险公司在实际销售中对保险条款解释和表述得不严谨,加上在理赔标准和流程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导致部分车主对车损险内涵的认识有些偏差。保监会表示,目前商业车险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是承保理赔服务不及时、不规范、不诚信引起的,有的是由于承保理赔流程存在缺陷引起的,有的是由于保险知识普及不够引起的误解,也有的是正在调整完善过程中的问题。

我国已经有1.99亿辆机动车,车险市场能否规范发展,不仅关系到保险业的未来之路,也是社会和谐、民生安乐的重要方面。

为此,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商业车险制度的完善将以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产品管理制度、条款费率厘定、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标准、费率市场化改革、车险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等方面入手,全面、系统地梳理商业车险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充分考虑广大车主的愿望,科学合理地提出一揽子商业车险制度的调整完善方案。

车损险的保额确定是决定后续理赔的前提要素之一,如何找到最优的解决方案,使各种情况的赔案都能得到最合理的赔偿,是保险行业下一步需努力解决的方向。

首先,改善保险服务质量。一方面,在车险的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面临很大的风险,要绷紧防范道德风险这根弦;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有责任将汽车保险条款、产品设计、理赔、保额确定等内容如实告知消费者,为客户寻找适用条款,帮助其进行理赔。这是保险公司规范经营行为的关键。

其次,逐步改进、完善保险条款。按照目前的商业车险条款,旧车并不一定要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车主有三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实际价值以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确定的保险金额不同,相应的理赔也不同。保险公司应完善保单条款,根据三种不同情形分别确定保费费率,通过风险细分,使保费费率厘定更加合理、公平。

再次,进一步完善商业车险制度。要提高车险经营效益,必须改善经营环境,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偿付能力监管是今年风险防范的重点内容,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将对问题公司继续依法采取一司一策的有效监管措施,对偿付能力和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通过限制规模、停批分支机构、责令加大分保、督促增资扩股、停业整顿甚至接管等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综合来看,与国外发达的保险市场相比,我国车险的经营时间短、技术力量不足,尚没有强大的精算数据支撑,做不到将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和全损时的费率进行分别计算,这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亟待完善的问题。

我们相信,经过此次调整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将会更加完善配套,条款费率将会更加科学合理,承保理赔将会更加规范标准,各项服务将会更加方便快捷,广大车主的要求和期待会得到很好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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