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这是我国首次将专利统计指标写入五年规划纲要。
发明专利指标是国际间进行科技实力评价、科技产出比较、市场竞争力评价的重要指标,常被用作衡量国家、产业或企业科技创新程度与自主创新能力的标准。200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了“专利密度指数”概念,将发明专利数量与人口等其他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评估不同规模国家的创新情况。
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全球资源、市场竞争加剧,发达国家更加注重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其市场竞争优势,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设立“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这一预期性指标,是我国应对形势变化的战略举措,符合“十二五”时期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的要求。
发明专利拥有量,体现的是专利的价值和市场控制力,是评价发明创造能力以及预测科技、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依据。2009年我国万人发明专利拥有数约为1.2件,而美国同期为32.1件,日本为94.4件,这充分说明我国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实证表明,只有掌握了专利才能更好地抑制竞争对手,控制市场并获得高附加值。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的增加,一方面说明市场主体吸收和应用最新科技成果的创新能力在增强,突破了更多关键技术、拥有了更多知识产权,一些知识密集型产品开始形成市场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也就意味着市场主体能够不断从技术进步中分享较高的利益,经济增长逐渐由依赖人力和物质资源的大量投入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十二五”规划纲要科技指标从单一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到现在增加“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实际上是更加注重创新投入的产出质量和效益,更加关注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今后,我国将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体系,全面提升发明专利拥有量。一是完善和落实鼓励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引导资金、人才、技术和知识产权向企业转移;二是探索设立由国家引导、多方参与的专利运营基金,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权的运用;三是支持形成以专利合作为纽带的重点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联盟,构建专利池,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专利创造与产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