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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安部:
清明节期间严防重特大火灾
记者许跃芝

本报北京4月1日讯 记者许跃芝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公安部消防局已就清明节期间消防安保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全力落实清明节期间消防安保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

按照部署,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将对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内部防范措施,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加强管理;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大风天、高火险天气用火管理。

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等平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安全用火;强化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对易发火灾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适时派出力量流动巡逻或现场监护,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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