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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3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超市“进场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本报记者 夏先清 通讯员 孙 斌
商务部已经开始推动“农超对接”模式,让更多的农产品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直接进入超市,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新华社发

说起名目繁多的超市“进场费”,许多供货商都认为亟待规范。“进场费”导致流通成本上涨,间接推高了商品的销售价格。

为降低农副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营销成本,近日,陕西省物价局报经陕西省政府同意,决定将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由县级物价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供货商:超市收费名目繁多

所谓“进场费”也称进店费,是供货商的产品进入超市之前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很多供货商进入超市,除了这笔一次性支付的费用,还有名目繁多的“通道费用”,如:条码费、新品上柜费、节庆费、店庆费、商场海报费、商场促销堆头费、老店翻新费、新店开办费等等。

小李进西安某超市做食品生意已有两年时间了。“当初进超市时,就交了5000元进场费。”他说,仅供货的4个月里,这家超市向他收取了约20多项费用达4万多元。

“很多费用合同上并没有说明。”他说,过节促销每个店就要收500元,除去人工费用等开支后,他还赔了上万元。“据说今年进场费等费用还要上调。”小李一脸的忧虑。

据一些供货商反映,按照一家大型超市容纳2000多家供货商、每家缴纳一万元“进场费”计算,超市新开店就能收取2000万元,这笔费用完全够超市支付房租。“这让超市快速实现连锁扩张。”一位王姓供货商说。

为了规避“进场费”这个词,很多超市也采取应对策略。“进场费摇身变成了‘赞助费’、‘战略合作费’等时髦名词。”王先生说,这致使“规范的格式合同也没法有效地推行”,与两年前相比,去年一年,供货商对超市乱收费等行为投诉,已下降了近一半。“投诉了也解决不了问题,就不投诉了。”在西安多家超市供应食品的供货商吴先生说。

据介绍,供货商每次更新产品上架,很多超市都会另外增收“条码费”。“每年这种无票的费用我都要交几万块钱。”王先生说。

陕西供货商协会会员高铭说,这种无票据、多名目的高额收费,让众供货商们很无奈,却占据了超市总盈利的一半左右。

王先生在西安南郊某超市经营休闲食品生意已经3年了。“这几年,超市向我们收的‘扣点’越来越高,从最初进场时的8%增长到今年的15%,而且每年续签合同费用,也都要涨1%至3%。”王先生说,自己的经营面积只有6平方米左右,这一段时间除了续签合同费,还交了各种名目的费用达5000多元。

“‘进场费’只是超市向供货商收取费用的一部分,‘扣点’的收取更是进一步挤压了供应商的利润空间。”一位加盟“祯的”食品销售的袁小姐表示,休闲食品由于毛利较高一些,有些超市收取的“扣点”高达30%至45%,如此挤压,想在超市里赚钱就变得更为艰难。

“超市是很多商品流通的终端市场,辐射范围广,产品销量大,同时也是展示企业形象的最佳平台,供货商不得不选择它。”高铭表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进入超市的门槛也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影响较强的大卖场。

“超市经销是新产品进入市场最好的宣传销售通道,但超市对这样的品牌往往收取的‘进场费’会更高,同时在扣点上也相对较高。”袁小姐称,像她这样中小型的经营户,通常只能“望门却步”,“交了这么高额的费用,进去就要赔钱”。  

消协:成本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

商务部正会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来建立零售商、供应商的投诉应诉协调仲裁的协调机制。新华社发

“合同外等后台费用约占超市整体收入的六七成。”西安市商联会供货商分会秘书长李明说,由于食品销量大,超市后台费来源主要是食品类供货商。“食品销售毛利空间低,仅为5%至6%,实际上多是挣配送费。”他说,稍有经营不好的就会亏本。

“如果过分挤压供货商,厂商很可能从原料、重量上做手脚。”西安市消协相关人士担心,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商超暗斗中,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消费者。

“供货商在和卖场博弈之时,通常情况下他们还有退路,比如说在提高商品价格的同时,要求厂商降低商品的出厂价。”高铭表示,转嫁给消费者,这是谁都不愿意做的,但最终往往只能提高价格。

“商品的最终定价,是根据成本进行核算的,成本高了,价格自然就高。”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超市对供货商收取高额费用,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这种没有得到优化的供应链,让商品的最终交易价格变得虚高,这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上述负责人亦表示,“厂商你不能压得太厉害,没有利润的话他们会在质量上动脑筋,最终还是消费者照单签收。”

“我们的超市经营都应该把眼光放得长远一些。”

据商务部预计,2010年我国的网购消费达4500亿元,比五年前增长22倍。

“如今,网络购物越来越受年轻人的喜爱,从发展的眼光考虑,超市这种非良性的竞争,只会慢慢地疏远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该负责人举例称,商务部已经开始推动“农超对接”模式,让更多的农产品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直接进入超市,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物价部门:政府指导价规范管理

“为转嫁成本压力,供货商只好提高产品价格,将其成本上升费用转移到消费者身上,间接助推了物价上涨。”陕西省物价局局长张文波说,他们在调研中发现,供货商有求于零售商的现实,使许多供货商不得不接受名目繁多而又缺乏规范的“进场费”。

“进场费”问题,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物价上涨,也不利于优化供应链。鉴于目前城乡市场体系发育还不够完善,管理相对滞后,市场配置资源的竞争机制尚未充分形成,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等相关收费偏高问题比较突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为降低农副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营销成本,减轻群众生活负担。陕西省物价局报经陕西省政府同意,决定将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由县级物价部门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1月11日,陕西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通知》,西安、咸阳、宝鸡等地县、区物价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一是深入调研,二是精心测算,并与周边地区价格水平的平衡衔接,制定出各地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的作价办法和指导价标准。”张文波说。

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等相关费用标准制定出来后将在集贸市场、超市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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