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琛奇、通讯员陈发明报道:董好论是甘肃景泰县中泉乡龙湾村村民,说起新农合,63岁的董好论高兴地掰着手指头给记者算起了账:“2008年,我得了脑膜炎和腰椎间盘突出,住院花了近4万元,但是大病救助补了4900元,新农合报销了11000元,两项加起来等于我两亩果园的收入呢!”据了解,“十一五”时期,甘肃省医疗卫生事业费累计达到31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4.3倍,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基本缓解。
2007年,甘肃省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了新农合覆盖全省农村人口的目标。此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逐年提高,由最初的人均40元增至120元,个人筹资标准也由最初的10元提高到30元。2010年,总筹资标准已达到每人每年150元,全省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当年累计补偿1544.97万人次,为农民报销医药费18.67亿元。
自2005年开始,甘肃连续6年实施卫生支农项目,抽调7645名城市医生下乡服务。2009年起,甘肃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连续两年全省累计招录9500名医学类大学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省财政每年补助1000万元,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培训。2010年,甘肃省又增加1200万元,计划利用3年时间,对民族地区基层卫生机构中专学历人员进行学历教育,进一步提高卫生人力资源总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