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3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
记者赖永峰

本报讯 记者赖永峰报道:江西省德兴市饶二镇饶二村居民张火凤长年卧病在床,自从饶二镇中心卫生院实行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张火凤深切感受到零差率药品带来的实惠,“一年医药费可以省下2万多元。”

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厅了解到,截至2010年底,江西全省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规范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提出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的任务。

2009年12月,江西省率先在全国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2010年,试点机构门急诊费用均次同比下降33.87%,住院费用均次同比下降18.7%,药品价格下降40.6%。与此同时,门急诊总人次同比增长23.36%,住院总人次同比增长11.83%。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江西探索建立了坚持公益性、保障可持续性、调动积极性的体制与机制。一是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保证医疗机构公益性;二是推进经费补偿机制改革;三是推进人事分配机制改革。

据悉,2011年,江西省财政将安排11亿元,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整合资金1.97亿元,对血吸虫病疫区实施综合防治;对所有符合救治条件的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安排20亿元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