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武自然报道:“十一五”时期,天津市连续实施4个20项民心工程,着力解决住房、就业、收入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住环境不断改善。
天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始终坚持把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到“十一五”末,天津向41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是“十五”期间的9倍,其中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405万平方米、33.5万套,是“十五”的12倍;发放租房补贴7.5万户,是“十五”的4倍。
实行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举,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时期,天津市出台了就业促进条例、职业教育条例,制定了100多个配套政策,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累计扶持2.2万人自主创业,带动12万人就业,发放小额贷款3.5亿元。
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十一五”时期,天津市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一体化发展;建立了养老保险“前补后延”缴费办法;实施农民工医疗工伤保险综合费率办法;调整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天津市连续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的765元提高到1520元,年均增长14.7%。本着有重点、有秩序解决群众医疗负担的原则,实施了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降低自付比例、扩大门诊特殊病范围等27项惠民政策,解决了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