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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3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增强
本报记者 苏 民

5年前,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有:

——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9年。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23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贫困人口继续减少。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5%,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十一五”时期,党和政府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围绕改善民生谋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让百姓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沐浴民生政策的雨露阳光。

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改善。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比2005年增长82.1%,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比2005年增长81.8%,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8.9%。其中,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9%,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快3.1个百分点,是1985年以来增速最快的一年,为1998年以来首次快于城镇,也使得201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为268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909万人。随着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持续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改善。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71元,比2005年增长了69.6%,年均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382元,比2005年增长71.5%,年均增长11.4%。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向发展性和享受性方向转变。“十一五”时期,全国贫困人口从6431万减少到2688万,5年减少3743万;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到3273元,年均增长10.28%,扭转了“十五”期间增长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状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十一五”时期,国家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普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十一五”期间,我国城乡就业人数从2005年末的75825万人增加到2009年末的77995万人,增加了2170万人,年均增加543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从27331万人增加到31120万人,增加了3789万人,年均增加947万人;乡村就业人员从48494万人减少到46875万人,减少了1619万人,年均减少405万人。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吸纳就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就业岗位快速增加,新增就业人数持续保持在1100万人以上。大量乡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2010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4223万人。

教育事业成绩显著。“十一五”期间,我国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从8.5年增加到9年以上。5年全国财政教育支出累计4.45万亿元,年均增长22.4%。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对农村经济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和涉农专业的学生实行免费。加快实施国家助学制度,财政投入从2006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06亿元,覆盖面从高等学校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共资助学生2130万名。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661.8万人,在校生2231.8万人,毕业生575.4万人,比2005年分别增加157.3万、670.0万和268.6万人。

公共卫生事业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快。“十一五”期间,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大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改造和新建2.3万所乡镇卫生院、1500所县医院、500所县中医院和1000所县妇幼保健院,建立了240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10年底,全国共有卫生机构93.9万个,比2005年底增加5.7万个。全国共有卫生技术人员584万人,比2005年底增加了127.6万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437万张,增加100万张。“十一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入快速、稳定的重要发展期,文化产业成为新的增长极,各项指标均位居世界前列。

“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本确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2010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673万人,比2005年末增加8185万人;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年均增长1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24%的县,参保人数10277万人。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惠及4.32亿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8.35亿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6.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2311.1万城市居民和5228.4万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7810亿元,比5年前增加5800多亿元。

“十一五”时期,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价格形势,国家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多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社会保障由以往只重视量的增加向既重视量的增加、又重视质的提高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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