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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3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机制
群众得实惠 医患更和谐
本报记者 张 毅 通讯员 楚亚恒

“合作医疗是个好事,解决了咱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大问题!”提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陕西省周至县辛家寨乡五合村村民张建兴老汉赞不绝口。张建兴家6口人,先后有3人患病住院,合作医疗报销治疗费用3万多元,大大减轻了这个普通农家的负担。

前几年,周至县开始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张建兴的儿子给全家办理了合作医疗。第二年6月,张建兴老伴患上胆结石,手术出院后,合作医疗给他们家报销了1400元。

2009年,陕西省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到20元,张建兴又一次为全家办理了合作医疗,还动员街坊四邻赶快去参加新农合。2010年,张建兴儿媳患病支出6000多元治疗费用,合作医疗基金补偿了2200元。去年11月,张建兴突发心脏病,到西安交大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花费近10万元。按照调整后的单病种补助定额上限,合作医疗基金给他们家补偿了3万元。如今,张建兴老两口在家务农活、照看孙子,儿子、儿媳外出务工,日子过得平安、踏实,有盼头。

陕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仅大大减轻了农民看病的费用负担,还通过支付机制的创新让患者得到实惠,初步形成了参合农民、医疗机构与合作医疗管理者和谐共赢的关系。张建兴所享受的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就是陕西的创新之举。这种支付方式有几大好处:一是住院患者自付费用定额清楚,让患者心中有数。二是医疗机构次均费用定额清晰,促使医院及早、合理安排患者诊治,最大限度降低医疗成本,自觉抑制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三是通过不同技术级别医院设置不同的自付定额和补助定额,引导患者首先利用基层医疗资源,降低就医成本,减轻负担、增加实惠。四是新农合经办机构支付额度明确,审查监督规范,结算简便易行,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此外,陕西还积极探索门诊统筹支付方式和诊次总额预付模式创新。

陕西省卫生厅副厅长范兵介绍说,新农合制度启动以来,陕西一直把支付方式的探索改革作为制度巩固、发展的重要支点。通过支付方式的探索创新,调整参合农民、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管理者的关系,形成健康目标一致,经济利益制约,竞争秩序规范,自律机制突出的科学新机制。

据介绍,“十一五”时期,陕西省2700多万农业人口有近2600万参加新农合制度,参合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2010年参合率达到95%,基本取得了群众满意、医院发展、政府放心的良好成效。陕西省今年将提高筹资标准至每人每年23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提高80元达到200元。此外,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到60%以上,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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