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补助可给我们家帮了大忙。”福建省福鼎市蕉城区洋中镇村民阮桂琴感动地说。2009年底,阮桂琴的弟弟阮桂华在修缮房屋时不慎摔伤,致使颅脑严重受损。治疗近一年,住院两次,共花费医药费255106元,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无异于天文数字,关键时候是合作医疗雪中送炭让一家人解了围。
几年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到当地,阮桂华参加了合作医疗。2010年,阮桂华从蕉城区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顺利领取到了医疗费用补偿5万元,另外2008年福建省增加对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进行补偿,阮桂华获得了增加补偿6.7万元,累计补偿金额达到11.7万元。
“我们只交了30元,国家最终给我们补偿了近半的医疗费,为我们解除了生活难题。”阮桂琴高兴地说。2010年,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加了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参合农民在补偿超过6万元封顶线后,还可补充补偿,最高不超过20万元,总计可获得最高补偿26万元。“十一五”期间,福建省超额完成了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目标。
●亮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十一五”期间从试点到全面覆盖,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底,全国新农合参合农民达到8.35亿人,参合率达到95%左右。人均筹资水平从“十五”末期的30元提高到150元左右,超过60%的地区实行了门诊统筹,参合人口受益面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