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家住山东省高青县城农委小区的老人陈金花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接诊医生先给陈大妈做了细致检查,然后在电脑里输入了她的身份信息。很快,电脑就显示了陈大妈的病史资料。
陈大妈患有哮喘病和心脏病。过去她一直住在乡下,犯病的时候,要么就近在村里的诊所拿点药,要么索性生扛。2004年,高青县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老人入了一份新农合。当年,她被送到乡镇的医院住院,自己只掏了两三百元,新农合报销了1000余元。
2006年,陈大妈搬到了在县城上班的儿子家。儿子发现,陈大妈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回乡下一趟带回很多药。原来老人一直以为只有在原来的乡镇医院才能享受新农合的优惠政策。陈大妈的儿子告诉老人,只要入了新农合,在高青县任何一个新农合定点医院看病都一样。后来,陈大妈就到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她发现,这里不但同样可以通过电脑查到自己的资料,而且医药费也可以享受新农合优惠政策。
“现在看病越来越方便。”陈大妈说,“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
●亮点
“十一五”期间,为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国拉开了新一轮医改大幕。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逐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到顺利实施,疾病防治能力得到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得到稳固发展,我国向实现全民“病有所医”的目标迈出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