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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技保险助力企业发展
雪 妮

一日,某高新技术公司的一部关键设备突然出了故障,使正在研制的新项目被迫停工。投资损失不用说,更麻烦的是国外买家的订单无法按时交货。正无计可施之际,保险公司送来了数额不菲的保险赔偿费,帮助这家规模不大的高新企业渡过了难关。原来这家公司投保了科技保险中的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危难时候保险起了重要作用。

科技企业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行业,产品更新速度快,企业发展压力较大,一旦发生意外,企业可能受到致命的影响。如果出现事故,又没有及时的科研经费追加,不仅研发进程会中断,影响研发成果的预定市场销售计划,而且可能使企业永远失去即将到手的市场机会。科技保险则能有效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在生产、研发、人员、贸易链、信用链等方面的风险。

随着我国科技保险的推广,类似上面那家高新企业的情况已经越来越普遍了。以全国首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重庆为例,其科技保险已逐步走出自己的模式,现在已经有包括关键研发设备险、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用险等在内的20多种科技保险产品。重庆的长安福特就曾因一项新产品研发失败,得到过保险公司100多万元的创新损失赔偿。又如在江苏,自2007年科技部、中国保监会启动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到2010年底,科技保险保费收入为1.6亿元,保险机构为800多家次的科技企业提供了高达700多亿元的各类风险保障,支付科技保险赔款4000万元,多家高科技企业从中获益。

作为新生事物的科技保险,现在开始受到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的重视。像北京、天津、苏州等试点城市早在2007年就实行对参加科技保险试点企业的保费补贴支持政策,最高可以达到50%的比例,重庆市更是出台多项政策,实现科技企业与保险业“多赢”。

应该看到的是,我国的科技保险起步毕竟较晚,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高新企业的风险意识不强,对科技保险的认识程度不高;有的地方虽然制定了对科技保险企业的保费优惠政策,但资金补贴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科技保险的险种服务目前还主要集中在产品生产阶段,真正针对产品前期研发阶段的保险服务还很少,难以满足高新企业多层次避险要求。

对于发展科技保险,业内已经形成的共识是,应继续采取“政府引导,商业运作”的模式,尽快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科技保险发展的格局。

首先,商业保险机构要与各地政府形成合力。政府牵头并制定政策,尤其要将优惠政策、补贴措施落实到位,保险机构提供优质的服务,共同调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参保热情。同时,要大力宣传科技保险,提高全社会对科技保险的认知程度,让高新技术企业真正认识到科技保险在管理风险、分散风险中的重要作用,进而促进潜在的科技保险需求转变为现实的投保行为。

其次,要推进产品创新,设计出更有针对性和适应性更强的科技保险产品,特别是为企业量身定制的科技保险计划。

其三,保险机构自身要练好内功。保险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保险保障的同时,自身会积聚大量的科技风险,如何有效化解对高科技行业的承保风险,这对保险机构来说是一个挑战,更是一个系统性的风险管理工程。只有通过科学严密的内控体系,才可能变承保风险为企业发展能量。

最后,科技保险的人才培养非常重要。科技保险要持续健康发展,最关键是要有一支过硬的人才队伍,保险机构必须重视和加大对科技保险专业的人才培养,使之成为科技保险快速发展最根本的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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