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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2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 转移示范区建设进程

2008年7月,安徽提出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设想。

2008年10月,安徽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合作的请示》。

2009年1月,国务院领导同意关于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关问题的请示。

2009年2月,正式启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

2009年12月,规划稿经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国务院。

2010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这是安徽迄今为止第一个进入国家战略层面的发展规划,也是全国惟一一个以产业转移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规划,涉及安徽省沿江地区10个市、区。

2010年4月2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正式出台,推出40条措施加快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

2010年7月27日,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国资委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1条针对性措施,旨在促进产业承接与自主创新相融合,发挥自主创新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引领作用。

2010年8月10日,安徽省编制的皖江示范区产业指导目录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

2010年10月16日,江北产业集中区起步区正式开工建设。

2010年11月27日,江南产业集中区起步区建设拉开帷幕。

2010年12月26日,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签署《关于共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努力构建泛长三角地区合理分工的产业体系。

(本报记者 文 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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