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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记者苏民

本报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苏民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今天说,我国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着眼于完善利用外资政策法规体系,提高透明度、可预期性,促进外资并购有序发展,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安全例外原则。我国不会改变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中国将深化与其他国家的投资合作,推动构建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跨国投资制度和法律环境。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国一方面要建立起规范化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同时也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据悉,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将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的原则,主要从4个方面审查:一是并购交易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影响;二是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三是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四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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