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中国经济网记者 陈 郁
2009年底,我国有1.67亿老年人,其中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23万,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有1899万,他们不同程度地需要护理照料服务。面对不断加大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确立了“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鲜明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今后一段时间,如何落实这些要求及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针对广大网友关心的这些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主持人:目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如何?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李立国: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已经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人员专业化的良好态势,惠及老年人范围不断扩大,奠定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良好基础。
居家养老服务从无到有,从点到面,取得了较好进展。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社区养老服务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中心17.5万个,城市便民、利民服务网点69.3万个,因地制宜地开展了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服务,提升了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同时,各地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目前我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3.8万个,床位266.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10.9万人。
但是,与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相比,我国社会养老服务无论在供给总量、资金投入、社会分布、服务水平,还是政策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显不足。因此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有效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主持人:针对社会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
李立国:首先,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政府投入、激励社会投入、扩大福利彩票发行等多种渠道,加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
一是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二是推动建立高龄补贴制度。推动各地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提高发放的层级,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三是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四是推动建立民办公助制度。对于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或组织,既可在建设期按照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土地租期等指标,一次性或分期给予建设补贴,又可在运营期,按照床位数、收养人数、入住率等指标,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其次,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和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一是落实社会融资政策。加大金融对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增加养老服务企业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尽量降低担保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对于规模大、前景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给予必要的贷款贴息补助。
二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对养老机构等公益事业进行捐赠的,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三是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养老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划拨供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适当给予优惠。
四是落实医疗服务政策。鼓励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等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审查合格后,要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养老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参保人员,在定点的养老机构所设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主持人:如何“按优先发展方针”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李立国:经过多年实践,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已经形成较为明确的努力方向和基本途径,这就是立足基本国情,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合、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围绕这一目标和要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资金保障和服务提供相结合;个性化服务和多样化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在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的今天,在贯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方针的“十二五”时期,我们应当以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为重点,兼顾所有有需求的老人,将无偿服务、低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全面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具体说就是:实现城市街道社区有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社会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县(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区市有多所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超过40%,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能够得到照料服务,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