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成都市获批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我国首次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成都的统筹城乡实践,在2003年就已经开始。
7年多来,成都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初步形成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和城乡群众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开创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川西平原自古广袤富饶,美丽的乡村田园与繁华的城市交相辉映。近年来,成都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日渐成形。
改革意味着突破。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认为,综合配套改革更是一场涉及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利益格局、方式方法的深刻变革。正是种种制度创新,初步改变了成都市“大城市带大农村”的面貌,缩小了川西平原地区发展差异,缓和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引领着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
率先实现城乡全域规划
2003年统筹城乡发展伊始,成都市就确立了规划的龙头地位,将科学编制规划、刚性执行规划作为科学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基础,全面破除规划的城乡二元观念和体制,率先将城市与农村统筹规划,使科学规划覆盖城乡全域,引领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基础设施与产业布局、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汶川大地震后,成都市用统筹城乡的思路和办法推进灾后重建,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规划“大会战”,4000多名设计人员按照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和共享性的“四性”原则,为全市580个重建新居描绘规划蓝图。
彭州市磁峰镇鹿鸣荷畔,蓝天白云碧水萦绕,红花绿草荷影重重。错落有致的农家小院内,受灾群众带着重新燃起的自信和满足喜迎着八方游客。
崇州市街子镇高墩旅游小村,荷塘旁垂柳摇曳,石桥下溪流潺潺,新居外院落相连,巷道边绿草成茵。依托新川西旅游环线,高墩旅游小村正在建设一座渔藕共生观光农业园,发展乡村旅游。
……
一座座规划有序、风景旖旎、产业特色明显的村镇在川西坝上拔地而起,遍地开花。
成都市还着力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将城市规划管理局调整为城乡规划管理局,将原成都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村镇规划管理职能划转市规划局;在区域中心镇设置规划管理所,在乡镇配置乡村规划师;并设置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以及市政府派驻区(市)县城乡规划督察专员,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工作。2007年,成都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分级审查、强化监督”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2010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与统筹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城乡规划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
按照“全域成都”理念和国家、四川省主体功能规划定位要求,成都提出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全市划分为生态及旅游发展区、优化型发展区、扩展型发展区和提升型发展区。在全市域1.24万平方公里范围内形成成都平原区、龙门山和龙泉山旅游发展带、城市三个圈层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基地“一区两带三圈四基地”的空间发展格局。2009年底,成都市编制完成了“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规划,并相应地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形成支撑现代田园城市战略定位、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功能格局。
优化配置城乡生产要素
近年来,成都市率先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土地和房屋确权颁证,赋予其资本属性,在“三农”领域真正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助推农村市场化发展进程,加快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农民实际上是端着‘金饭碗’,过着贫困和相对贫困的日子,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就是让农村拥有的财富变成资本。”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平说。
2008年1月,成都市启动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向了统筹城乡改革的核心——农村财产权,开始在“三农”领域真正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围绕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成都对全市域农村土地和房屋经过实测,“确实权、颁铁证”,进一步明晰了承包地、宅基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农民持证行权,既保障了农民权益,又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农村有效发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市确权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
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的前提下,成都市还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设立了耕地保护基金。每年成都市县两级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26亿元,按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的标准,向农民发放耕地保护金,并与农民养老保险相结合。在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60岁的冯正华就利用耕保基金,给自己和老伴都买了养老保险。“我已经领了3个月养老金,这下不用给儿子增添负担了。”他说,“儿子一家4口,夫妇俩也买了养老保险,我家有4亩多耕地,耕保基金还用不完呢!”
成都独创性地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给予补偿,调动了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在基本完成农村产改确权后,成都市搭建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以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2008年10月,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依托原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成立,成为全国首家农村产权综合性市场平台,以此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时,成都市积极探索引导商业性银行和担保机构参与农村产权融资的措施和办法,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为现代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
经济学家、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周其仁表示,成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新形势下又一轮制度性变革,核心是归还、确立农民的土地房屋转让权,优化资源的空间配置,提高农民收入,适应城市化加速对农村资源大规模流转、积聚和集中的要求,为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奠定可靠的基础。
公共服务普惠城乡群众
仁寿县板桥乡杨光立在成都武侯区务工,几年前,他的儿女双双顺利转学到武顺街小学。“待遇和城里的孩子一样。”他高兴地说。
户籍制度是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标志性体制壁垒。成都率先进行比较彻底的户籍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实现自由迁徙。这是彻底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重要一步。
目前,成都市形成了户口登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统一了城乡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统一了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统一了城乡住房保障体系,统一了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公平化。
在都江堰市翠月湖镇五桂村300多平方米的村级活动中心内,欢声笑语不断。据介绍,村民每天不仅可以在新村广场的健身场地健身,到“农家书屋”看书,在家里使用互联网,还可以参加定期组织的文化培训。每逢节假日,村里还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这样的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在成都市各乡镇随处可见。
2009年起,成都市率先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村级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全市所有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建设。为此,成都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7.12亿元。按照每个村(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拨付,直至农村公共服务达到城市水平。
2008年,成都市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将参保对象统一划分为城乡职工(有劳动就业合同者)、城乡居民(无劳动就业合同者)两大类,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做到筹资标准城乡一致、参保补助城乡统一、待遇水平城乡均等。成都市县两级财政投入4.6亿元,完成223所乡镇公立卫生院、2396个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
在完善耕地保护基金补贴农民参保机制、全域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成都市还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以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有机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民工综合保险之间的转移和接续办法,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
城乡教育均衡方面,成都也走在前列。硬件建设上,2004年起,成都市财政投入14.5亿元,开展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2007年完成全市410所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2007年起,采取新建或改扩建方式实施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在全市224个农村乡镇(街道)各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农村小学和初中生公用经费均达到城市标准。软件建设上,实施城乡教师全域流动、“同县同酬”,并力争“同城同酬”;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务工地可享受与市民子女同等的免费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