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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监会
规范期货投资咨询营利性业务
记者王璐

本报北京2月11日讯 记者王璐报道:为规范期货公司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中国证监会11日发布《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风险管理顾问、期货研究分析、期货交易咨询等列为期货公司的营利性业务,并对此予以规范。

根据试行办法,期货公司申请期货咨询业务需要符合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的基本条件,公司最近6个月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要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在人员方面,申请的期货公司至少要有1名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高管人员和5名具有2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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