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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家乐福等超市涉嫌价格欺诈将被严厉处罚

本报北京1月26日讯 记者苏民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展改革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发展改革委表示,对于那些存在欺诈行为但没有违法所得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企业,将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各地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发展改革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是购物集中时段,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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