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祖国北疆的安全屏障,有效维护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中央领导对草原110的高度评价。
在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广阔的草原上,一辆辆标有“联防——草原110”的蓝白色警车行驶其中,当地牧民只要看见它,心里就特别踏实。
地广人稀、居住分散、点多线长、交通不便、通讯手段落后是东乌珠穆沁旗的真实写照。
据老民警介绍,当时要是发生一件案子,牧民骑马跑到边防派出所报案需要半天时间,结果犯罪嫌疑人早已不见了人影。
针对这一情况,1997年年底,锡林郭勒盟公安边防支队率先在东乌珠穆沁旗进行草原110防范网络试点,并为部分案件高发地段、沿边牧户和军警民联合执勤点配发了一批手持对讲机,以方便群众报警、求助。边防支队还挑选了一些驾驶技术好、自律能力强、政治觉悟高的牧民作为联防队员,这些牧民的私家车同时兼有草原110巡逻车的功能。
到1998年,一个以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3级分级管理的草原110军警民综合治理网络已经形成。
时任锡林郭勒盟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的石洪说:“牧民们不求任何报酬,自己的车,自己的人,组织起了草原110联防队,成为草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以草原110为纽带,基层民警同时找到了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金钥匙”。
1998年春天,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创造性地提出了以公安边防派出所为平台,以流动及固定警务室为依托,以报警点为基础,以群防力量为辅助,以通信技术为支持,集管理、防范、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草原110警务工作模式,并开始在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阿拉善等边境地区进行草原110建设试点。
2003年,草原110建设经验开始在全区推广。2005年,草原110的组建被内蒙古评为“十大法制事件”,同年,公安部边防局将草原110列为全国推广模式。
如今的内蒙古草原,不论牧民和牛羊转场到哪里,公安边防的草原110网络就覆盖到哪里。在4000多公里边境线、36万平方公里边境管理区,内蒙古边防总队建立了127个警务室、1053个报警点,拥有联防队452个,牧民群众自购巡逻车249辆,成为管控草原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遇到火灾,草原110就变成火警119;牧民一旦突生急病,草原110就变成急救120;有了邮件信件,草原110就变成邮递员;牧民群众想查询辖区的电话号码,草原110就变成电话查询114……
此外,各边防派出所还根据辖区特点,因地制宜拓展草原110的服务功能:阿拉善盟草原110为牧民商品交易提供市场信息,锡林郭勒盟草原110为牧业生产提供气象服务,呼伦贝尔草原110为草原旅游业提供安全、信息保障等服务,切实解决了边疆地区各族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2011年,内蒙古草原110将走过整整12年,它也将从一个单一的报警求助系统,演变为集综治、应急、公共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综合体系,并成为行业的一个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