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纪
■ 1986年,我国第一个110报警台在广州建立。
■ 1996年7月,公安部号召全国公安机关向福建省“漳州110”学习,推动了全国各地110报警服务台的规范化建设。
■ 1996年10月,公安部联合原邮电部共同下发关于城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当事人拨打110电话一律免收话费。
■ 1998年,公安部下发110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统一规定了接警、受理、处警等各环节的工作标准。
■ 2003年5月,公安部出台《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这是公安部正式出台的第一部全面、系统、科学规范110报警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 2004年3月,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县市一级公安机关,合理整合内部资源,大力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的工作,逐步建立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指挥系统。至2006年底,“三台合一”建设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 2007年初,公安部制定下发部、省、地市、县四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以内部制度形式对110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 2007年,公安部组织开展全系统大考核工作,带动各地公安指挥中心及110接处警工作培训、考核工作再上新台阶。
■ 2008年,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将短信报警号码统一为1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