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近日发布公告称,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7亿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4.57元,是民生银行A股前20个交易日交易价格的90%。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江苏熔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将参与民生银行此次非公开发行。其中,前五家机构为民生银行现有股东。
2009年11月26日,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完成了香港年度最大IPO;在2009年12月18日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后,民生银行共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267.50亿元。业内人士认为,再融资是满足监管新规定的必然之举。民生银行H股上市之后,资本充足率有了较大的提升。按照当时的监管要求,民生银行三年之内并不需要补充新的核心资本。2010年,伴随着《巴塞尔Ⅲ》的出台,全球银行业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国银监会为了降低国内银行系统的风险和与国际监管要求接轨,对国内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日益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2010年上市银行陆续进行了大规模的再融资。截至2010年6月30日,民生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0.77%,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32%,已经接近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要求的临界点。如果民生银行不能在短期内进行再融资,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民生银行运用资产的规模和能力,直接制约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据测算,民生银行此次再融资完成后,在监管要求不再提高的前提下,至少能够满足未来两年的核心资本需求。
同时,从民生银行的股东结构和完成融资的时间要求来看,非公开发行是更加可行和速度更快的方式。
首先,配股价格相对折扣较大,可能造成部分股东权益受损。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采用配股方式融资,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必须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从2010年已完成配股的上市银行案例看,为保证配股成功,各家银行在确定配股价格时均给予原股东一定比例的折扣,且相对其他发行方式,配股价格的相对折扣较大。同时,与其他银行相比,民生银行股权结构分散,前三大股东合计持股只有33.43%,各类股东资金状况也不尽相同,股东之间拥有流动资金的差异也很大。一旦部分股东的资金无法满足配股要求,可能造成部分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失,并且可能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其次,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非公开发行成本较低、审核时间相对较短,并且能够有效消除发行对象的不确定性。2010年,已有多家上市银行完成了大规模的融资方案,从而引发资本市场对市场资金紧缺的担忧,给A股二级市场带来了一定冲击。民生银行本次融资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大股东和战略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能有效地缓解资本市场的资金压力,对二级市场几乎没有影响,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从而走出一条银行再融资的新路子。
从短期看,民生银行本次再融资完成之后,对每股收益会产生短期的影响,但是从长期看,本次发行有利于民生银行在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的基础上实现利润的稳定增长。
近年来,随着战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的到位,民生银行已经形成了较为鲜明的业务特色、收入特色和客户特色:在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持续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型的投资银行业务,在保持业界领先的贷款定价能力的同时,中间业务收入创造能力迅速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零售高端客户正在成为民生银行的主要客户群体。因此,在此次再融资之后,随着资本实力的进一步提升,民生银行“二次腾飞”将具备更加坚实的资本基础,在“特色银行”和“效益银行”建设方面将迈出更大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