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09年5月,《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实施。深圳的改革开始从六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三是积极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四是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五是以深港紧密合作为重点,全面创新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六是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
深圳还确定了“四市六区”的全新定位:即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争当科学发展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自主创新的先锋区、现代产业的集聚区、粤港澳合作的先导区和法治建设的模范区。
一年多来,深圳以“大部制”改革和特区范围扩大为代表的重大专项改革扎实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的系统配套性、先行示范性、科学实效性不断增强。
2010年2月,作为全国惟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城市试点,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在全国率先拉开帷幕。这次改革通过对公务员实行职位分类和聘任制,打破“铁饭碗”,使公务员队伍更趋专业和高效,深圳约1.4万名公务员被纳入改革范围。
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水”公务员聘任制仅是深圳84项重大改革计划的一项。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圳新一轮综合配套改革正全面提速,力求在新时期继续争当体制创新的先锋。
重服务
改革渐入“深水区”
“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开放”的深圳,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市发展转型的过程中,逐步深化改革,把深圳“自造”作为发展新优势。
2006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在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这一创造性立法,为改革攻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几年下来,在鼓励改革创新的法制环境下,深圳各个领域的改革“攻坚战”接连打响:
2006年,作为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开路先锋,深圳启动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率先实行对“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的全面清理和依法规范;
同一年,深圳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启动,在已经完成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518家市属事业单位被划分为监督管理类、经营服务类和公共服务类,三大类“各归其位”,其中,28家纳入行政管理序列,124家转为企业,27家予以撤销,339家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稳步推进,致力于最终形成适应市民要求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事业单位改革陆续推进,效果初显:2007年,深圳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改革后,街道综合执法范围由过去的9项扩展到21项,过去基层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分割、执法效率不高、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2008年6月,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优化、整合和集中原有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公共政策职能,创新了机构管理模式;2010年4月,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挂牌成立,全市已建或在建的27家公园全都纳入该中心统一管理。
2008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出台,深圳被正式赋予“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大使命。2009年5月6日,《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深圳确定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党建、民生等6大方面共计84项重大改革内容。仅2010年,深圳就以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密集推进了公务员分类改革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改革、建立新型的功能区管理体制等27项改革行动。
重效率
市场功能更健全
《总体方案》实施以来,深圳市政府在大刀阔斧进行了7次机构改革之后,再次在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上迈出了更大的步伐。
与前7次机构改革不同,深圳这是一次宽领域、全方位、深层次的改革,其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实行“大部制”机构改革后,深圳市政府工作机构由原先的46个减为31个,精简幅度高达三分之一。同时,改革将政府机构设置为委、局、办三个层次,大大减少了原先各个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等现象。此轮改革后,政府对“不该管的事”大幅放权,涉及市政府17个委局的100多项职能和事项将向社会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民间机构让出发展空间。
在经济建设领域,各项改革亦有序推进。目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已经启动,根据规划,前海将由深港两地合作发展现代服务业,利用粤港两地比较优势深化粤港紧密合作,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到2020年,前海将建成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深莞惠三市跨界合作也开始启动,三地将共建“坪清新”产业合作示范区,设创智中心区、高端制造区、生态景观区和生活配套区四大功能区,预计到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00亿元,税收150亿元,地区人口20万人,建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生态为基础、区域合作为特色的产业生态之城,成为服务深莞惠、辐射粤东乃至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区域中心。
在金融领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自2009年7月启动至2010年6月末,共34家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参与试点的企业达到275家,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1308笔,金额达274.72亿元;筹备十年之久的创业板于2009年10月23日在深圳开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迈上新台阶;2009年10月9日,我国首家区域性非公开科技企业柜台交易市场——深圳科技企业柜台交易市场正式运营,首批72家企业和技术项目挂牌交易。深柜市场与中小板、创业板及三板市场一起,使深圳在全国率先构筑起层次最丰富、体系最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
重民生
医改再出“组合拳”
作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深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于2010年1月12日率先启动。为解决“看病难”问题,深圳对症开出相应“药方”:加快“一大一小”的新型城市两级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小病到社康、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关内外”一体化。
目前,深圳市现有卫生机构2588家,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布点覆盖全部城市功能组团,社康中心网点覆盖至每个社区,形成“15分钟医疗服务圈”,基本上满足了千万以上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初步实现了“小病不出社区、大病不出深圳”。此外,遍布企事业单位的医务室和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也为市民提供了多样化的医疗服务。2009年,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比例为1.3‰,比2004年下降60%。
目前,深圳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等形式,参保人员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劳务工以及少年儿童等各层次人群,截至2010年11月,深圳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045.66万人,基本上覆盖常住人口和来深务工人员,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劳务工医保,参保人住院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分别达到了89%、86%、77%。2010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均门诊人次费用128.7元,平均住院人次费用6167.1元,两费收费水平低于广东全省医疗机构的平均水平,连续5年保持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最低水平。
在制度安排上,深圳将社康中心作为新型城市二级医疗服务体系的网底,在服务模式、医疗收费、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政策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鼓励居民首选社康中心诊疗一般常见疾病。2007年起,深圳全市社康中心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在广东省医疗服务最高限价标准的基础上下调20%。2008年3月起,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社康中心就医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30%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从2010年起,这一优惠政策扩大到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
深圳625家社康中心基本药物品种齐全,不仅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和省级基本药物,其中含国药307种、省药244种,还根据本市居民需求新增228种,极大地方便和满足了群众需求。居民在社康中心享受到的实惠,已经远远超过国家和省要求的取消15%加成的优惠,其实际支付的费用只相当于药品“零加成”价格的4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