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和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十二五”时期破解制约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挖掘我国内需巨大潜力的主要着力点。把这些部署落实到位,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还有很大潜力。城镇化率的稳步提高,一方面可以带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另一方面可以带动消费需求,为内需增长提供新的空间,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现阶段,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一要完善城市布局和形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强城市群内部各城市功能互补和产业分工,推进大中小城市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扩大投资需求。二要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制度障碍。在进入城市的环节,关键是解决户籍及其相关联的权益问题。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一时不能解决户籍的农民工,要注重从制度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逐步在子女上学、平等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解决实际问题。在离开农村的环节,关键是完善土地政策,促进农村人口有序向城市转移和流动。三要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坚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二是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提高城乡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既是建立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和挖掘消费潜力的决定性因素,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要健全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的环境和制度条件,促进机会公平。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市场分割,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让劳动者在平等竞争中获得合理报酬。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制度。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二要按照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尽快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大对过高收入调节力度。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调节。推进发展慈善事业。三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提高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进一步促进消费。
三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近年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支持改善民生力度不断加大。但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比重仍然较低,分布不均衡问题也较突出。这使得居民过多地把收入用来支付快速增长的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支出,既直接挤压了居民其他消费的增长,也使居民不得不增加储蓄,降低了即期消费。“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比重,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既有利于引导居民改善消费预期,有效增加即期消费,也是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要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要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二要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三要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更大的实质性步伐,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四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财税、投融资等政策体系,强化各级政府职能,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者住房供给。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改善居民消费环境,积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已经进入结构变动和升级换代较快的时期。按照国际经验,未来我国居民消费有望出现加速转型,这为扩大内需尤其是居民消费需求提供了良好契机。在“十二五”时期,要着力为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一要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健全现代消费品营销体系,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的便利性。二要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全消费。三要合理引导消费行为。树立新型消费理念,发展节能环保型消费,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四要加快发展服务业。我国服务业发展市场空间广阔,但由于长期滞后,服务业拉动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带动消费的优势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要大力发展服务业,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积极培育信息、旅游等消费热点,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五是调整优化投资结构,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十二五”时期,我们既要使投资保持适度增长,又要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有效拉动经济增长。一要充分用好政府投资。特别是“十二五”前期,要确保国家扩大内需的重点在建和续建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效益。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防范投资风险。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要坚持有保有压,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发挥产业政策作用,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三要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四要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切实放宽民间投资准入,对民间资本难以进入的领域,要通过改革行业管理体制尽快消除准入障碍,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