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林区,越来越多的林农享受到了国家林权改革的诸多惠农政策。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份,福建、江西、辽宁、浙江、安徽、重庆、四川、湖南等12个省(区、市)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其他省(区、市)的林权改革正在全面推进。全国已完成林改确权面积19.5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的71.3%。全国发放林权证6419万本,发证面积14.7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的53.7%,有6113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为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大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林权证带给林农的喜悦不言而喻。因此,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发挥保险机制等金融政策的支持作用,积极推动林业金融创新来为林农降低风险。早在2009年10月国家林业局就联合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体系建设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思路和落实措施,共谋发展森林保险。今年5月份,四部委又联手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森林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支持政策,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林农就业增收、保障林业长期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森林保险的主要承担者,中国人保集团所属的中国人保财险为例,从2009年7月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在福建、江西、湖南、辽宁、浙江、云南六省开展以来,中国人保财险就开始全力配合国家的林权改革,他们在福建省独家承保了全省1.15亿亩林地森林火灾险和江西省全省5100万亩公益林森林火灾险,承保了湖南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的16个县64%的林地森林综合险。2009年,中国人保财险承保的森林面积占全国承保森林总面积的90%,承担风险责任共计1165.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
为更到位地保障林权改革和林农的生产生活,中国人保财险近日还与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签订了《共同推进森林保险的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规定,一方面,中国人保财险将加强森林保险产品开发,推进森林保险业务发展,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积极做好森林保险理赔服务;另一方面,国家林业局工作总站将充分发挥森林灾害防控、林业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协助做好森林保险宣传推动、风险评估和查勘定损等工作。同时,双方还将在宣传推广、人员培训、防灾减灾以及构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显然通过这种在森林保险专业化服务领域的强强联合,将有利于加强森林灾害监测与预警,降低林业灾害损失,保障林农经济利益。
目前,在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全国已有15个省(区、市)与当地保险部门共同推开了森林保险工作,上半年,森林保险达到承保面积2.7亿亩,保额1141.7亿元,保费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3倍、15倍和5.5倍。
应该看到,森林保险还只是取得了初步进展,森林保险是一项新事物,林木的生长特性和损失分布情况决定了森林保险相对复杂,技术性强,经营成本高等特点,推进森林保险更需要有创新精神,比如如何应对林业同质风险标的出险概率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如何才能更有效率地在林区收取保费和加快理赔服务的问题,毕竟保险公司的网络优势在城市,而不在农村。这些都是摆在保险机构面前的新课题。
开展森林保险还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中央财政实施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目的是鼓励林农自愿投保,促进森林保险的市场化运作,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效果。保险公司作为森林保险的经营主体,应遵循市场机制和保险规律,充分利用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手段,科学合理地厘定费率,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才可能确保森林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林权改革的持续支持。
文/雪 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