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知识产权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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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工商总局———
重拳出击制假售假窝点着力扼制商标恶意抢注

  自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系统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从11月15日开始,工商总局已派出由总局领导带队、各司局负责同志参加的15个督察组奔赴各地,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突出工作重点,着力重挫制假售假行为

 

  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工商部门专门制定了行动方案。

  一是重点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对目前已经掌握的涉外商标或驰名商标案件线索,工商总局组织了有关涉案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联合调查,一经核实,即给予严厉打击。

  二是切实扼制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工商系统通过继续加快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异议、争议、转让、管理各个环节依法严格把关,并积极受理、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或举报,一经查实,及时驳回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或撤销已经注册的商标。

  三是切实加强对商标标识印制企业的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严厉查处违法印制、使用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行为,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窝点。

  据了解,截至12月2日,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201161人次,检查经营户487564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9004个,整治重点区域4713处,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47个,吊销营业执照103个。已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3010件,案值4420.45万元,罚没金额1887.58万元,其中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1262件,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392件,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61件,移送司法机关12件,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0件、案值14.4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60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47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解决商标抢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商标恶意申请泛滥,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浪费了商标标识资源和商标审查、注册、管理资源,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恶化社会风气,并可能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此,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确立了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原则,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扩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依法限制部分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而在加强对注册商标的管理上,还规定了商标管理机关可以依职权对已经注册,但证明是恶意注册的商标予以撤销;有关当事人也可向商标管理机关申请要求撤销不当注册商标。

  今年10月、11月审查的25.7万件商标注册申请中,依法驳回3.8万件,其中包含不少的恶意申请。

  同时,为了加大对我国商标海外维权力度,工商部门密切同国际商标管理机关合作,去年年初成功避免了我国52家企业名称作为商标在加拿大被恶意抢注,今年10月和11月又分别成功解决了“镇江香醋”集体商标在韩国被恶意抢注案件和“孔子学院”商标在哥斯达黎加被恶意抢注案件。当前正在积极协助解决我国28家知名企业商标在非洲知识产权组织被抢注一案。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多措并举,切实遏制恶意注册商标行为,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知识产权环境。据透露,工商部门将在新修订的《商标法》中增加诚实信用条款及防止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定条款,从而严格依法审理。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异议、争议、转让、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尤其是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防止其成为恶意抢注的通道,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及时驳回,对不符合条件的商标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同时,针对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及时予以撤销,既防止恶意转让,又充分利用商标资源,以营造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良好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文/本报记者 敖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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