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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人民检察院———
前10月查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185件
记者许跃芝

  本报讯 记者许跃芝报道:记者近日从在京举行的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1—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185件4104人,起诉2144件4328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案件。案件高发地区的检察机关,要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等干扰,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联系与配合,加大打击力度,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要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高检院和省级院要挂牌督办。

  胡泽君说,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涉嫌犯罪案件不依法移送或者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的,要依法予以监督纠正;要积极走访工商、海关、新闻出版、知识产权等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账和案卷等方式,摸排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对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应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并强化跟踪监督工作,确保案件及时捕、诉、判,防止案件流失;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开展的“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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