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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看待当前价格形势
————访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本报记者 苏 民

  12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1月份经济运行数据。其中,11月份CPI同比上涨5.1%,环比上涨1.1%。这一结果超出了此前大多数经济机构和专家的预测。当前,正值各部门、各地区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中16条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措施的关键时期。如何看待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价格走势?中央抑制价格上涨的各项措施能否有效遏制当前价格较快上涨的势头?带着这些问题,记者11日专门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

 主要受食品和居住类价格上涨影响

  问:国家统计局今天公布了11月份经济运行数据,是哪些因素导致了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继续大幅度上涨?

  答:11月份CPI涨幅确实超出了此前的预期。从统计局统计的结果看,食品类、居住类和衣着类价格环比快速上涨是推高11月份CPI的主要因素,三类商品月环比分别上涨2%、1.8%和1.6%,分别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0.7个、0.3个和0.1个百分点。其他五大类商品或服务价格基本持平。食品类中,鲜果、鸡蛋、肉禽制品和粮食月环比分别上涨6.4%、3.7%、2.7%和2.7%。鲜果、鸡蛋价格上涨主要是季节性因素,进入冬季,由于天气转冷,鲜果供应减少,鸡蛋产量下降。肉禽类价格上涨,主要是受入冬后消费增加,以及南方省份腌制腊肉、风干肉等临时性因素的影响。11月份蔬菜价格环比下降了1.9%,同比虽然仍上涨了21.3%,但相比10月份的31%的涨幅,回落了近10个百分点。所以,11月份价格上涨因素中,临时性、季节性因素占了很大的成分。

  总体上看,11月份CPI同比上涨的5.1%中,主要还是受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上涨的影响,这一趋势没有改变。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影响3.8个百分点,居住类价格上涨影响0.9个百分点。两项合计,占总涨价因素的92%。

稳定物价措施初见成效

  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下发后,各部门各地区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蔬菜价格明显回落,粮食价格也基本稳定,为什么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降反升?

  答:11月17日国务院召开了第133次常务会议,11月19日下发了《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出台了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16条措施。各地区、各部门从11月20日开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蔬菜价格开始明显回落。据商务部监测,11月29日—12月5日,36个大中城市中,有18个城市蔬菜价格下降幅度超过了15%。全国蔬菜价格涨幅11月份也比10月份回落了近10个百分点。同期市场供应增加了5.9%。

  二是粮食、食用油价格开始趋稳,面粉价格开始小幅下降。11月22日至今的两周时间内,国家总计向市场投放政策性储备粮油1713万吨,市场供应明显改善。成品粮价格稳中有降,面粉价格每斤下降了2—3分钱。在9、10月份食用油涨价后,近期价格已趋稳。上周(11月29日—12月3日)在拍卖大豆30万吨时,由于前期进口大豆较多,市场供应充足,没有成交量,这就为后期食用植物油价格的基本稳定奠定了基础。

  三是生猪出场价连续两周下降。12月1日,生猪出场价为每斤7.07元,比11月下旬下降了0.6%。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猪肉价格有望基本保持稳定。

  粮、油、肉、菜这些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趋稳,为后期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打下了坚定的基础。

  由于10月份、11月份开始进入冬季,鲜活农产品供应相对减少,季节性消费相对增加,加之前期食品类价格较快上涨,所以反映在CPI上仍然是上涨的。另外,稳定价格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也需要一个过程。国务院要求在12月20日前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比如,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政策是从12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

预计12月CPI涨幅将回落

  问:国家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的政策,您预计什么时候能取得明显效果。12月份和明年一季度价格走势如何?

  答:《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的16条措施,有些是中长期的,比如扶持农业生产发展;有些是马上可以见效的,比如免收鲜活农产品通行费,规范降低超市、集贸市场进场费、摊位费,以及加大国家政策性粮油投放力度,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近期的措施,在12月20日之前能全部落实到位,取得明显成效。中长期措施的落实还需要一个过程,比如建立社会保障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法规等。

  由于10月、11月份新涨价因素较多,对明年上半年,特别是一季度的滞后影响是较大的。预计明年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仍将高位运行。12月份,去年对今年的翘尾因素下降一个百分点。加上11月底以来,居民生活必需品粮、油、肉、菜价格趋稳或者有所下降,我们初步预计,11月份CPI涨幅是今年的高点,12月份CPI涨幅会有所回落,可能回落到5%以内。

  问:如果物价继续上涨,政府是否会进一步加大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力度?还将出台哪些新的措施?

  答:12月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已经明确,明年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这将为稳定物价奠定宏观基础。稳健的货币政策是控制物价较快上涨的根本性措施。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落实工作,特别是要将对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价格补贴尽快发放到位。

  问:元旦、春节临近,政府还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市场供应,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

  答:保障供应是稳定价格的基础。为了保障“两节”市场的供应,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向市场投放政策性储备粮油,确保市场供应。二是城市人民政府应积极组织货源,储备一定数量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如越冬蔬菜,小包装成品粮、食用植物油等,做好应对恶劣气候情况下保障供应的预案。三是近期(冬至前后)将向市场投放一部分政府储备猪肉,增加供应量,确保两节期间肉类、副食品的供应。四是按惯例,在两节期间,各级基层人民政府将开展向困难群众、困难家庭“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困难群众过好“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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