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深圳市日前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文体旅游领域社会投资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体旅游领域,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逐步消除领域内非公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差别待遇,允许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国有文化企业。
《措施》提出,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博物馆和展览馆等领域。
《措施》提出,要加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鼓励社会投资文化产权项目进入文交所交易。经认定的深圳市重点文化企业,其文化产权项目免费在文交所挂牌,文交所提供信息发布、项目展示等服务。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项目信息合作机制,支持文交所加强对适合创业板市场的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设立运作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基金在募集资金过程中,吸收、整合社会资本。在基金选择投资项目过程中,更多地关注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并引导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据悉,从今年起,深圳市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步伐还可获得政府奖励,奖励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