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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0年1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综合施策 重点治理

  今年下半年以来,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应当认识到,这段时间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成因较为复杂,既有成本推动的因素,也有流动性充裕的因素;既有自然灾害影响的因素,也有一些过度投机、恶性炒作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助长的因素;还有输入性因素增强的影响。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已从努力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比如,海南省海口市在洪灾过后,着力抢抓冬种,全力以赴帮助农民恢复农业生产,对保障瓜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再比如,国家工商总局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坚持把维护市场稳定、保障群众生活作为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并提出将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市场监管。

  当前,为进一步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针对物价上涨的复杂成因,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综合施策、重点治理,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努力做好确保市场供应、完善补贴制度、改善价格环境、加强市场监管等各相关工作。

  一方面要在确保市场供应上下功夫。要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把握好储备粮、油、糖的投放力度,抓好冬季蔬菜生产,增加越冬蔬菜供应。要保障化肥生产供应,增加柴油产量。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要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抑制过度投机行为,取缔非法交易。要健全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强化执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要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稳定社会预期。要进一步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发挥好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稳定价格和补贴低收入群体的作用,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

  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补贴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地方政府要安排好边远农村地区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各地区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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