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我们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关注“空巢”老人这个特殊群体,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提高“空巢”老人生活质量,让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空巢”老年人,让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议在城乡发展中注意统一规划设置老年人服务机构。合理规划,在几个相邻近的小区、农村村庄之间,设立老年人生活、学习、医疗保健及娱乐等的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保证在此区域内的老年人在生活、教育、医疗、娱乐等服务需求。建议政府在社区服务用房中优先安排养老服务用房,包括老年人活动室、老年饭桌、医疗室、日间照料室等,解决途径是:老旧社区利用的原有配套设施;对新建社区,配套设施在满足商业网点必备项目用房外,必须综合考虑养老服务用房问题。在社区公共活动区域架设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器材,增加社区老年人的健身场地。大型社区聚集地要建立有一定规模的图书馆,畅通企业、居民捐赠图书渠道。有条件的城市图书馆还可以开通网络服务。开设老年饭桌,包括一日三餐,方便居家养老人员生活。
(二)完善老年人服务管理机构。发挥社区基层管理机构居委会的作用,建立老年人服务队伍,由五个方面的人员组成:一是社区专职工作者,二是社区医务室医疗保健医生,三是居家服务养老员,四是志愿者,五是小区保安。这五个方面的力量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进行老年人服务时由社区专职工作者统一调度。在为“空巢”老年人家庭提供家政服务方面,可以由居委会出面,与家政公司划片、定点挂钩,确保家政服务的质优价廉,确保安全规范。建议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积极支持社区志愿者组织等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对“空巢”老年人的公益活动。建立老人互助小组,提倡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优势互补。在社区门诊建立“义工”制度,建立医护服务组织。
(三)提供社区健康医疗支持。完善社区医疗机构,为每一户老人免费安装电子呼叫器,每年为老年人免费进行体检,建立老年人个人身体状况和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对身患疾病、缺乏自理能力的“空巢”老人设置家庭病床、送医送药,提供无偿或低偿医护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医疗咨询等多种形式的上门服务;实行对困难“空巢”老年人减免医疗费用优惠政策。通过“完善社区医疗机构,建立家庭医生制度”,防范老年人因行动不便或怕麻烦,自己凭经验吃药,耽误病情的情况发生。设立专业的老年人心理咨询场所和服务热线,普及老年人心理知识,及时排除老年人的心理压力。
(四)重视精神赡养。在社区开展适合老年人参加的各种兴趣小组,开办老年学校,使得老年人老有所学、学有去处、心有寄托、交流有伙伴、心结有同学解、病了有同学探望、节假日有同学问候。师资可由教委安排志愿者或采用教师轮流进驻社区的方式解决。建议电视台设立专门电视频道,针对老年人特点,教授琴棋书画等文化、体育课程。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节日团聚庆祝活动和旅游活动。
(五)建设老年公寓(养老院)。建议政府部门统筹规划,通过实施鼓励性政策扶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公寓(养老院)建设。建议创办特色型老年公寓,比如可以办理园艺养老院、书画养老院等。在园艺养老院,老人们从事简单的园艺,既可锻炼身体,又可以品尝自己的劳动果实。
(六)实行老年人“一卡通”。近年来一些城市针对老年人的便民利民方案出台很多,也陆续发放了相应的优惠卡、服务券、助老卡。建议能够对这些证券进行整合,让老年人享受“一卡通”的便利,也避免制卡资源浪费。对“一卡通”设置充值功能,方便老年人携带,避免找零。
(七)发展老年人服务产业。比如建立老年人房屋出租、售、置换服务中心,在调查中,发现将近半数的城市老人,愿意在适当的时候入住条件较好价格能够接受的老年公寓,而这些老人由于享受到福利分房政策,住房大多较宽敞,如拿出来出租,其租金收入,就足以抵偿老人住老年公寓的开支。还有一些城市老人由于所住房屋住宅结构、设施问题,对住宅置换的意愿强烈。因此顺应老年人要求,建立相应的住房置换、调剂服务中心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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