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3年之后,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将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证监会近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取消基金公司开展专户理财业务资格的“准入门槛”、适度降低专户产品初始规模限制至3000万元,并拟将商品期货纳入专户产品投资范畴。这将为期货市场带来丰富的机构投资者。
与此同时,《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保本基金准许投资股指期货,并且无比例限制。
判断一个期货市场是否成熟的指标之一就是机构投资者与散户能否保持适当的比例。发达国家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与散户的比例在7:3左右,而我国期货市场却与此相差甚远。而且较之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结构多元化的情况,我国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结构相对单一。而这两个文件的发布,将为基金行业和期货行业均带来利好。
为基金业期货业带来新的投资交易机会
基金投资期货,是一种相互需要。对基金业来说,投资渠道增加了,投资可以更灵活,对于期货行业来说,引入丰富的机构投资者,对于企业套期保值和市场风险管控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监管层放宽基金的投资门槛,顺应了资本市场发展完善的需要,为基金业和期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对于基金专户理财,证监会将修改《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主要修改内容涉及法规体系、业务资格准入条件、委托财产的投资范围、部分业务规范性条款等方面。
据了解,目前已有3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获得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管理专户资产近千亿元。其中一对一专户管理账户145个,管理资产600多亿元;一对多专户管理账户240个,管理资产近400亿元。
这一文件的修改,将辐射较大面积的市场投资主体。按照试点办法意见稿,在业务资格条件方面,拟在专户理财业务资格准入条件中不再设置具体指标门槛,取消关于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等条件,允许所有经营规范、配备专门业务人员、制度健全的基金管理公司参与专户理财业务。
在单只专户产品的初始规模方面,拟将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产品的初始规模限制由原来的5000万元适度降低为3000万元,进一步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在产品投资范围方面,拟将商品期货纳入专户产品投资范畴,以增加基金专户产品的多样性,满足部分投资者理财需求。对于商品期货的投资比例,该意见稿则未作限制。
在开展专户理财业务的规范性条款方面,拟取消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日反向交易的限制,将单只一对多产品投资单只股票比重由原先的10%适度提高至20%,将一对多产品开放参与和退出的频率由原来的每年至多开放一次增加至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将一对多产品业绩报酬计提原则和计算方法改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将一对多专户业务客户资料表备案手续简化为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备。
另外,监管部门还将整合法规框架,将目前包括5个法规在内的基金专户业务法规体系整合为1个《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等2个配套准则,这两个准则的征求意见稿也于近日同时公布并征求意见。
增加机构投资者利于期货市场功能发挥
基金可以投资期货,是我国资本市场逐步成熟的表现,也是我国近年来基金业和期货业运行较为平稳的体现。
拿股指期货来说,它不仅是投资工具,更是一种防止风险的基础金融产品,机构投资者可以用它来为自己的股票投资进行套期保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9月底,中金所股指期货累计成交量逾3000万手,成交金额达26万亿元,日均交易规模约20余万手(2000多亿元),在全球股指期货市场评估当中进入了前10位,发展速度迅猛。从股指期货运行半年的开户情况看,目前还是以资产管理类为主,机构的开户数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对于商品期货而言,基金投资的放开,能够活跃交易,而足够规模的交易,为商品现货企业做套期保值带来了良好的平台。以往,因为个别品种交易量太小,企业做套期保值时总是不容易成交,而不能达到良好的套保效果。
从国际期货发展历史上看,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是一种必然趋势。不论是商品期货还是金融期货,专业性都很强,既要求投资者有方法技巧方面的优势,又要求其有信息收集、研究、风险管理及资金等多方面的优势,而这些优势正是机构投资者所具备的。在成熟市场中,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者以机构为主,约占投资者总量的70%—80%,散户比例很少,只有20%左右。
机构投资者的增加,可以有效平抑期货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而期货市场对机构投资者来说也有几个功能:一是市值管理;二是稳定市值情况下的规模管理;三是更多产品管理和策略管理;四是产品创新。
那么,具体到基金公司,该怎么更好地把握当前的投资机会?首先是要积极做好投资者的教育,让投资者更全面地认识到今后投资基金可能带来的机遇和风险;第二是苦练内功。要管理好股指期货这个产品,比如要严格控制一个投资产品中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规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