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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泾川县:
走出“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和谐发展之路
本报记者 李琛奇

  鸡在树林里追虫啄草,有的还扑棱着翅膀飞上树梢。这是9月25日记者走进泾川县城关镇风咀山生态养殖示范区看到的景象。养殖场负责人张新岐对记者说,“林改后,通过流转形式,我承包这里1050亩林地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目前已养殖生态鸡5万多只。我还将400亩山杏实施了高接换头技术,改造成优良品种。若没有林改,这片林地就不会发展成这样好的产业和效益。” 

  张新岐的话代表了泾川县林农的心声。地处陕甘交界处的泾川县,是典型的西部生态脆弱区。2008年,泾川被确定为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该县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由耕地延续到林地,让农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林地的效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农村生产力的再次解放,群众参与林改的热情非常高。”泾川县委书记王学书说。 

  泾川县把群众满意作为林改工作的最高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泾川县因地制宜制订了林改实施方案,把林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形成了党政一把手抓林改的工作机制。目前,泾川县已完成勘界确权108.24万亩,颁发林权证6.95万户,占应改面积的100%。

  “近几年村里人都靠温棚养猪过上了好日子,有了这8万元的贴息贷款,我就可以建3间温棚,再也不用去外地打工了。”前不久,家住党原乡东联村的吴学明在乡信用联社顺利通过林权证抵押,拿到了8万元的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为他解决了后顾之忧。他高兴地对记者说,“过去贷款没啥抵押,现在有了林权证,和城里人的房产证一样,农民贷款也有资本了。”

  “林地分给了农民,如何让农民从这一宝贵的生态财富中见到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从配套改革、发展林下经济抓起。”王学书说,在完成分林到户主体改革的基础上,泾川县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等13个政策性文件,成立了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和收储中心,建立了林业综合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林政执法、产权交易、技术信息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了50个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和1处千亩育苗基地,建立了地方公益林补偿制度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落实后,全县完成农民自发造林6000多亩,栽植柿子、核桃等经济树种3.5万亩,种植柴胡、板蓝根等药材5100亩,林下养殖生态鸡13.4万只。在生态脆弱区的泾川县,林改开辟了一条“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和谐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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