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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
林地保护与农民收益双赢
本报记者 罗 霄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自2004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在523.8万亩集体林地中确权到户439.5万亩,占全旗集体林地总面积的83.9%。

  敖汉旗下辖15个乡镇和2个办事处,现有林面积561万亩,森林覆盖率42.7%,曾获得“全国人工造林第一县”、“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再造秀美山川先进旗”、“全国科技兴林示范县”等荣誉。

  2004年,敖汉旗委、旗政府下发了《敖汉旗生态建设与保护决定》,制定了《生态建设与保护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生态建设与保护的目标化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并采取一票否决制度。在林木采伐上,他们严格履行采伐审批程序,实行林木采伐更新保证金制度和落实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了敖汉旗的生态建设与保护。同时,敖汉旗完善的护林管护体系和防火体系,有效地防范了乱砍滥伐等现象和森林火灾的发生。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敖汉旗农民的造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林改后,敖汉旗家家都有林地,人人都是护林员。敖汉旗长胜镇马架子村村民王子龙,为了管护好杨树防护林,花费13000元,在承包的林地内安上了“电子眼”。

  林改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的领域。多年来,牧民鲍永新在承包的沙地上营造杨树速生丰产林3700亩,插黄柳7000亩,利用林间牧草饲养羊400多只,养牛280头,年收入10万元,成了远近闻名的治沙模范。

  得益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敖汉旗绝大多数村集体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观,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广播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多数的村集体都利用林改收益为农民安装了电话、有线电视、自来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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