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寿宁县南阳镇的大山深处,有一个不计报酬、走过了二十年义务消防路的农民志愿群体。二十年间,他们一次又一次浴血火场,搏击火魔;一次又一次抢险救灾,为民解难;一次又一次参与公益活动,助人为乐。哪里有火灾,哪里有险情,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和他们感人的故事。这支义务消防队先后被中宣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全国青年志愿服务杰出集体”等众多荣誉称号。35名队员中有80多人次先后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地处闽东北偏僻山区的寿宁县南阳镇南阳村,山高路陡、地少人多,土木结构的民房拥挤成片。曾几何时,这里的人们谈火色变。县里的消防队由于路途遥远往往无法及时赶赴火场而失去扑救的最佳时机。高中毕业回乡任南阳村团支部书记的王勤仕提出组建义务消防队的建议,立即得到众多有志青年的积极响应。1990年9月底,一个以农民志愿者组成的群众性消防组织在寿宁县南阳镇南阳村诞生了。
消防队建队初期,一无资金,二无设备,三无技术。首任队长龚顺明、指导员王勤仕与队员一道自筹资金添置消防设备,自己绘制水源平面图,用毛竹自制消防云梯和撑竿,自掏腰包添置消防桶、消防水带、手提泡沫灭火器。
1990年11月的一天,成立不久的义务消防队接受了第一次考验。接到火警后的队员仅在10分钟内就赶到上琴路民房火灾现场。由于火势凶猛,加上紧张和经验不足,5名队员从云梯跌下,队长王勤仕左脚踝关节脱臼,左眼眼睑被墙脚的石头碰伤。
2006年8月,“桑美”台风带来的强降雨让南阳村陷入一片汪洋,一些群众被困危房,身处险境。危难时刻,消防队全体出动,逐一将被困的50多名群众救出。
二十年来,全队共出警428场次,扑灭各种火灾270多场,排除火灾隐患230多处,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同时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40余次,调解民事纠纷130余次,参加防台风抗洪涝和交通事故抢险120多次,执行社会治安巡逻1000多个日日夜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