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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8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安市启动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记者夏先清

  本报讯 记者夏先清报道:只需凭着商标这块品牌无形资产,企业即可方便地从银行贷款。近日,西安市工商局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联合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在陕西省率先启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

  《指导意见》规定,拥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向银行提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申请,在经过商标专用权评估、银行核审后,银企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即可获得银行贷款。

  其中,对已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和经西安市工商局认定的西安市著名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各银行将酌情优先办理。同时,借款人违反贷款合同,逾期不归还贷款,银行可依法取得对质押商标的处置权。

  截至目前西安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8件,西安市著名商标5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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