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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8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
买农机也可办按揭
记者冉瑞成、实习生李奕悦

  本报讯 记者冉瑞成、实习生李奕悦报道: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可以像城市居民购买商品房一样,办理按揭贷款。记者日前从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获悉,该行将于8月底正式推出这一全国首创的金融产品。 

  根据该行即将出台的《农用机械按揭贷款管理办法》,凡在重庆市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址、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或个人合法资产的农户,都可以申请办理农业机械的按揭贷款,购买插秧机、收割机、轮式拖拉机等农用机械。 

  根据规定,农机按揭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岁,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农用机械总价款减去财政补贴金额差额的70%。在利率上,该行将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在还款方法上,农户可选择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分期还本、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四种还款方式。 

  同时,办理农机按揭贷款的农户必须向该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购农用机械必须向该行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且投保金额不得低于农用机械总价款减去财政补贴的差额,并确定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解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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