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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0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力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访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陈钢

  记者:近年来我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何?

  陈钢: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近年来全国质监系统积极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一是初步建立起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法规标准体系框架。2009年质检总局颁布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今年组织编制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方法》两项技术规范,将于近日颁布实施。此外还指导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锅壳式锅炉建造规范》等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体现节能要求。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突出问题。2008年组织开展了“三个万”节能工程,2009年组织开展了“四个五”节能工程,针对锅炉水处理不达标、司炉人员操作水平低、锅炉房管理粗放、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是组织开展国际合作交流。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学习日本、欧盟相关节能政策、法规制定情况和先进的能效测试技术。2008年和2009年分别参加了中日节能环保论坛,签署了“中国工业锅炉节能环保技术合作”、“工业锅炉燃油燃气燃烧器技术合作”等协议。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申请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节能项目支持。

  此外,我们还在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体系、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节能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培训宣传、开展节能科技研究等方面做出了努力。

  记者:当前,我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面临怎样的形势?

  陈钢:锅炉、换热压力容器和电梯等高耗能特种设备,具有数量多、增长快、能源消耗量或者转换量大的特点,节能潜力巨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是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有高耗能特种设备约268.5万台,其中锅炉60.9万台,换热压力容器69.8万台,电梯137.8万台,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高耗能特种设备总量大约以每年8%的速度增长。今年6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了全国质检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加快建立完善高耗能特种设备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选取节能潜力较大的行业,积极推动工业锅炉改造、余热利用、区域热电联产、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工程的推广应用。

  当前,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例如,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体系和法规标准体系尚不完善,一些单位节能意识不强,特种设备节能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不足,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技术支撑条件不足,缺少有效的激励政策和必要的投入等。我们必须清醒认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正确把握国家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

  记者: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领域工作要点有哪些?

  陈钢:我们将建立和完善“企业主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典型带动”工作格局,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规划。国家质检总局目前正在制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规划。该规划将明确提出到2015年、2020年各阶段工作目标,确定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重点工作思路以及保障措施。二是开展“四个一”节能工程。今年我们正在组织开展1000台在用燃煤工业锅炉运行能效快速测试方法应用试点、100个安全与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建设、10个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试点、10项节能新技术应用示范的“四个一”节能工程,全面推进对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各环节的节能监管。三是加快建立和完善高耗能特种设备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将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相结合,采用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锅炉新产品能效测试等手段加强特种设备生产环节的监管,探索推进节能工作的经济手段和激励机制,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和淘汰产品目录,引导企业选用节能型特种设备产品。此外,我们还将积极做好落实节能主体责任、加强节能监管技术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示范等工作。

                   文/本报记者 王志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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