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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7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将制定强制性灾备建设规范

  本报讯 记者黄鑫、实习生陈月琪报道:在7月16日举行的第五届中国灾难恢复行业高层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协调司副司长杨春艳透露,我国将制定强制性灾备建设规范,完善灾备标准体系并及时出台灾难恢复服务资质管理办法,以促进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用户、企业灾难恢复保障体系的发展。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曲成义认为,“我国必须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避免资源浪费,更好地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灾难恢复应对的是高风险、小概率事件,现实一再教育我们,应对灾难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发改委将会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继续培育信息安全专业服务,支持数据恢复、容灾备份、安全检测、安全认证、等级保护、安全托管等领域信息安全服务能力建设。在国家灾难恢复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体系和制度,引导产业积极健康发展。同时,继续推进灾备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灾备外包市场发展。此外,我国还将推进新一代绿色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灾备基础设施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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