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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7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保监局局长邓俊辉谈加强农村金融创新———
坚持金融创新 增强服务能力 推动经济发展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现了信贷资金向“三农”的合理流动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农民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产品附加值的迫切需求给予了资金支持,推动了农业现代化建设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宁波保监局牢牢抓住保险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一主题,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拓市场、调结构”的要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创新工作方式和金融模式,切实为宁波的“三农”和小企业寻求资金支持,开展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

  “大胆创新、小心求证、精心准备、稳步推进”既是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有序展开的总体思路,也是创新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

  宁波地方经济发达、百姓生活富裕;商业诚信文化基础较好,企业信用状况较佳;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意识与能力相对较强,金融资产质量优良,拥有着金融领域先行探索的得天独厚条件。在中国保监会和宁波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宁波保监局会同市政府金融办、宁波银监局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按照“态度积极,支持发展;试点稳健,防范风险;管理规范,逐步推广”的原则,从2009年开始运行,初期确定了2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与4家银行一对一签订合作协议;试点银行和共保体充分发挥风险审核职能,严把风险关,银行负起贷款过程中的道德风险管控责任,共保体则主要分担借款人非故意风险。随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期共保体与另外四家银行也签署了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宽了“三农”和小企业等经济主体的融资渠道。

  试点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商业化运作的格局,这也成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创新过程中的一大亮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创试初期,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过程中,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建立超赔补偿基金;建立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金融办、保监局和银监局的联合工作机制,联合打击骗贷及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建立将客户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失信惩戒机制,为最终实现商业化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目前,试点工作已平稳运行近一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不仅解决了农民发展农业的资金之忧,改善了农民的经济地位,增强了农村经济活力;而且对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稳定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建设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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