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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实施三周年,为指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依法规范的新阶段———
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访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
本报记者 李 力

  ○ 近三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也是发展速度最快、形势最好的时期

  ○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作用明显

  ○ 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方面,农业部门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至今年7月1日已实施三周年,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该法为指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标志着合作社的发展进入了依法规范的新阶段。在该法实施三周年之际,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专访了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

  孙中华说,该法律实施三年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和良好发展机遇。总的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的三年,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也是发展速度最快、形势最好的时期。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宏观环境日趋良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工作,近些年来中央多个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了新的部署。《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专门设了“扶持政策”一章,从项目建设、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各地加快合作社法制建设进程,陕西、湖北、北京、江苏、湖南、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等9省市出台了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地方配套法规。其次,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正逐步形成。国家对合作社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农产品流通、承担涉农项目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陆续出台。各级政府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不断加大对合作社发展的财政投入。2003年到200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达到13.75亿元,各地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达到18.2亿元。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呈加快发展态势。截至2010年3月底,全国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7.25万个,是2009年同期的近2倍,实有入社农户达到2300多万户。

  就如何看待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孙中华分析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户联合与合作的重要载体,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作用日益显现。一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加工、销售产品,有效解决了单个农户生产经营中办不了、办不好的许多事情,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增加了农户收入。二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实施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开展规模化、品牌化经营,组织农民发展优势产业,开发特色产品,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了现代农业建设。三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组织农民自我管理,关心社区事业,有效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提高了农民的民主意识,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别提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孙中华介绍说,在这些方面,农业部门依法履职,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他说,各级农业部门坚持为社服务的宗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努力使法律精神深入人心。积极推动制定了合作社工商登记、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农业部联合7部门下发了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努力使法律规定的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农业部联合11部门启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制定了示范社创建标准,着力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加快发展。切实做好服务,推动和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试点工作,引导和帮助合作社开拓市场。组织开展合作社人才培训,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孙中华强调,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为依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业部门将作出更加积极的努力。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从发展程度看,地区之间、产业之间还很不平衡;从合作社内部看,带动农户的能力还比较弱,经营规模还不够大,人才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规范化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应对这些挑战,最重要的还是要切实贯彻落实好法律的各项规定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及中央近年来多个一号文件精神,始终围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这个大的目标方向,牢牢把握“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核心要求,紧紧抓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这个关键环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规范化、上水平。近期,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要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宣传日”,围绕“依法规范合作社、促进生产标准化”的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大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努力改进支农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给予优先扶持。加大农产品流通领域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供城市连锁超市和高等学校食堂。进一步推动出台金融支持政策。要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以开展这一行动为抓手,力争用3到5年时间,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质量安全优、民主管理好的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确认一批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扩大人才培训规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面向合作社开展公益性培训,为合作社规范化、上水平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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