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童政 周骁骏报道: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这是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之后,国家批准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发展的又一战略性宏观规划。
《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强对北部湾经济区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
《纲要》提出,总体上要将广西北部湾城镇群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色城镇群、科学发展示范区、我国与东盟开展区域合作的大舞台。在具体发展思路上,《纲要》提出,要构筑“南宁+沿海”发展双极、“南宁—滨海城镇发展主轴”,提升区域新功能的“玉崇发展走廊”,形成“双极、一轴、一走廊”的空间发展结构。以大范围生态自然景观为背景,以网络化、开放式的交通体系为骨架,以区域经济联系主要方向为依托,以核心城市为中枢,构筑多中心、多层次城镇体系。同时,构筑“一主、五副、多中心”体系,以南宁为主中心,以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崇左5市为区域性副中心,以县城和重点镇为地区性中心城市,重点推进南宁大都市区、钦—防联合都市区、北海都市区、玉林都市区优先发展。
此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将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目标定位为建成中国与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但目前该经济区内城镇规模偏小、集聚力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尤其是城镇的服务功能不齐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群发展的水平也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区发展定位的要求。因此,加快建设北部湾城镇群是实现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新跨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