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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6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方共议网店新规
本报记者 陈 静

卖 方

未来规范应更符合网络交易实际

  网名“冬日眠眠”的吴小姐在淘宝网上开了家专卖模型和玩具的店。她说, “在淘宝网上申请开店,你首先要通过身份证认证,同时你的交易全部要使用支付宝收款,而支付宝又是和你的银行账户直接关联的,所以尽管对于买家来说,我们只是一个个‘网名’,但从淘宝网的后台来看,每个店都可以追溯到一个真实存在的人。对我们来说,《暂行办法》只是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

  但吴小姐也表示,并非所有的网店卖家都通过第三方平台来开店,“对于这些卖家,‘实名制’的确为买家提供了保障。”

  作为北京卖家,吴小姐也加入了集合网购卖家的“北京商盟”,“商盟里的卖家们,大部分认为《暂行办法》表示出国家对网购行业的关注和进一步规范网络购物的举措。大家希望将来在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时,能够更加符合网络交易的实际。”

买 方

“吃下一颗定心丸”

  “如果好好看看《暂行办法》,就会发现其中一些规定对买家更有意义。”网名“小零”的上海公司职员李晓玲说,今年1到3月,她的网购总金额已达到5342元。

  “《暂行办法》里,一部分内容是把过去的‘约定俗成’上升为规定,比如说网购中大家都认为拿到的商品和网上说的不一样,买家可以退货;也认为售后如果有问题,可以找卖家负责,但实际上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扯皮的情况还是挺多的。这次对电子合同条款的规定,就是针对如何降低‘货不对板’的风险,‘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就是对售后责任有了规定。网购买家非常需要这么个‘说法’。”

  “还有一点挺重要的,就是提出了保护买家个人信息,买家对卖家的商品或者服务不满意,就可以给卖家‘差评’。由于卖家掌握了买家的地址和电话,买家会感觉不安全。现在《暂行办法》明确,卖家要合理保管买家的信息,我们就像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李晓玲说。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体现国家对电子商务的关注和支持

  “从宏观层面上来说,《暂行办法》的出台,体现出国家对电子商务的关注,看到了网购的巨大市场和带来的就业机会,并从政策层面对网购行业进行扶植和支持,保障这个行业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淘宝网新闻发言人陶然表示,“而从细节操作来说,主要体现了对网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比如实名制对于规模比较小的网络交易平台会造成一定影响,会带来较大的工作量。但淘宝网在此之前,已经先期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规范经营。”

  “在电子契约方面,买卖双方在淘宝网的即时通讯工具淘宝旺旺上的聊天记录,一直是淘宝网解决交易纠纷的重要依据,而对于卖家泄露买家个人信息,淘宝网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陶然解释说。

  “《暂行办法》明确提出要保障网购消费者的权益,淘宝网也认为,只有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网购的信誉度才会提高,才会有更多人尝试网购。”陶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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