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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0年5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务部
集群融资有望解决商贸企业融资难题
记者李予阳、实习生马磊

  本报讯 记者李予阳、实习生马磊报道:商务部正在积极研究推动发展集群融资这一新型融资模式,长期以来困扰商贸企业的融资难题有望逐步得以解决。  商务部对29个省区市的商圈的融资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5月12日,成交额在100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集群共有91个。其中,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有75个,营业面积约6398万平方米,经营户38万多家,年交易额共计16799亿元,实现税收近80亿元,融资需求超过800亿元,有36个市场开展了担保融资业务;成交额在100亿元以上的物流园区有16个,经营户12万多家,年交易额3045亿元,融资需求超过140亿元,有8个园区通过担保进行了融资。“集群融资已成为缓解商贸企业融资难题的成功经验之一,各地在实践中也形成比较成型的融资模式。”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说。据介绍,目前比较成型的集群融资模式有三种,即商圈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和商铺经营权质押融资。

  温再兴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施商圈融资担保补助政策。商务部将在合适的时机选取组织管理完善、发展前景好、融资需求大的生产资料交易市场进行试点,培育商贸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推广商圈担保融资模式;二是完善供应链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对参与供应链融资的企业给予风险补偿、贴息补助等支持措施,实现金融机构、企业与供应链的良性互动和持续发展;三是协调规避商铺经营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风险,协调有关部门明确商铺经营权、优先续租权的法律属性,同时进一步优化各地权利质押登记流程,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内商户进行商铺经营权质押融资;四是支持搭建商贸企业信用服务平台,支持部分市县搭建以商贸企业集群为依托的,集行政、商务、金融多渠道信用信息于一体的信用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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