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理财视点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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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0年5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认购交易所国债要点

  (1)投资者认购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国债需经过证券商委托。(2)投资者认购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国债需通过沪深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进行。(3)深市挂牌国债的申购代码为分销证券商的代码,并不是证券的上市代码。每次上网发行公布的申购代码有许多个,投资者可以任选一个。认购成功后,在上市前此代码自动转换成正式的上市代码。(4)上网申购发行的国债申报数量以“张”为单位(100元为1张)。(5)采用挂牌分销方式认购国债的委托、成交、清算等手续均按交易所业务规则办理。(6)投资者办理交易所上网发行国债的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手续费用。(7)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的国债,其债权由交易所所属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记录在其“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内,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后即可上市流通交易。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国债,必须指定一个证券商办理国债的托管手续,并待该国债发行期结束上市后,方可委托该证券商在交易所交易市场上进行国债现货交易。

 (申 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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