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记者江国成) 根据中国政府网5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我国将从14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十一五”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
《通知》全文约4500字,提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承担的任务,包括“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切实加强用能管理”“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加快完善法规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和“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等14个方面。
《通知》提出,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今年我国将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
《通知》规定,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00亿元,重点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形成年节能能力80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吨。